56個民族名稱圖片 風俗習慣

建國初統計全國有多少民族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,1953年,大陸開展的第一次人口普查中,要求按照“名從主人”的原則,讓各民族自報族稱。然而令人始料未及的是,普查之后,全國自報登記下來的民族名稱逾400種,僅云南一地便報上來260多種民族名稱。那么問題來了,以前中國的民族為何統計下來有400多個,后來又是怎樣變成56個?

其實統計并不難,難的是識別,漢民族占人口的92%,這容易甄別,少數民族邊遠地區(qū)難度較大。這是因為遷徙的原因,同出一民族可能有不同的稱呼,這需要時間來判定。

識別工作大致分為四個階段:

第一階段:從1949年新中國國成立到1954年,這5年間屬于第1次全國人口普查,最終確定了38個少數民族。

蒙古、回、藏、滿、維吾爾、苗、彝、壯、布依、朝鮮、侗、瑤、白、哈尼、哈薩克、傣、黎、傈僳、佤、拉祜、高山、水、東鄉(xiāng)、納西、景頗、柯爾克孜、土、羌、撒拉、錫伯、塔吉克、烏孜別克、俄羅斯、鄂溫克、鄂倫春、保安、裕固、塔塔爾(38個少數民族)

第二階段:從1954年到1964年,這10年間為第2次全國人口普查,最后確定了15個少數民族。

土家、畬、達斡爾、赫哲、仫佬、布朗、仡佬、阿昌、普米、怒、崩龍(后改名為德昂)、獨龍、京、毛難(后改名為毛南)、門巴(15個少數民族)

第三階段:從1965年至1982年,這17年間為第3次全國人口普查。1965年認定了西藏珞瑜地區(qū)的珞巴族,1979年認定了云南基諾山的基諾族。至此,我國民族大家庭的成員增加到56個。

綜上所述,建國初上報的400多個民族只是自己認定的,經過國家專業(yè)人員的甄別及時恢復,去偽存真確定我國是由只56個民族組成,過程不重要,重要的是結果,這才是正確的答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