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魚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譯(附賞析)
《魚我所欲也》選自《孟子·告子上》,論述了孟子的一個重要主張:義重于生,當義和生不能兩全時應(yīng)該舍生取義。下面,就讓我們一起來品讀以下這篇文章吧。
原文
魚,我所欲也,熊掌,亦我所欲也,二者不可得兼,舍魚而取熊掌者也。生,亦我所欲也,義,亦我所欲也,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義者也。生亦我所欲,所欲有甚于生者,故不為茍得也。死亦我所惡,所惡有甚于死者,故患有所不避也。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,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。使人之所惡莫甚于死者,則凡可以避患者何不為也!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;由是則可以避患而有不為也。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,所惡有甚于死者。非獨賢者有是心也,人皆有之,賢者能勿喪耳。
一簞食,一豆羹,得之則生,弗得則死。呼爾而與之,行道之人弗受;蹴爾而與之,乞人不屑也。
萬鐘則不辨禮義而受之,萬鐘于我何加焉!為宮室之美,妻妾之奉,所識窮乏者得我歟?向為身死而不受,今為宮室之美為之;向為身死而不受,今為妻妾之奉為之;向為身死而不受,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:是亦不可以已乎?此之謂失其本心。
譯文
魚,是我所想要的東西;熊掌,也是我所想要的東西。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得到,(我)會舍棄魚而選取熊掌。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東西;道義也是我所想要的東西。這兩樣東西不能同時得到,(我)會舍棄生命而選取道義。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,但還有比生命更想要的東西,所以(我)不做茍且偷生的事情。死亡是我所厭惡的,但還有比死亡更厭惡的事,所以有禍患(我)不躲避。如果人們沒有比生命更想要的東西,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?如果人們沒有比死亡更厭惡的事情,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禍患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做的呢?按照這種方法可以生存卻不采用,按照這種方法可以躲避禍患卻不去做。是因為有比生命更想要的東西(那就是義),有比死亡更厭惡的東西(那就是不義)。不僅僅是賢人有這種思想,每個人都有這種思想,只不過賢人能夠操守這種道德不丟失罷了。一碗飯,一碗湯,得到它就可以活下去,失去它就要死。(如果)沒有禮貌地吆喝著給人(吃),就是過路的饑餓的人都不會接受;用腳踢著給人家,即使是乞丐也因輕視而不肯接受。高位的俸祿如果不分辨是否合乎道義就接受了,那么這種高位厚祿對我有什么益處! 是為了宮室的華美,為了妻妾的侍奉,為了所認識的窮人感激我嗎?從前為了(道義)寧死也不肯接受(施舍),現(xiàn)在為了宮室的華美而接受了;從前為了(道義)寧死也不肯接受(施舍),現(xiàn)在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;從前為了(道義)寧死也不肯接受(施舍),如今卻為了所熟識的窮人感激自己而接受了它。這種行為不可以停止嗎?(如果不停止的話,)這就是所說的喪失了人本來的思想,即羞惡之心。
賞析
本文節(jié)選自《孟子·告子上》?!陡孀由稀返闹饕獌?nèi)容是闡明“性善說”,即人性里天生就有向善的種子,所謂“惻隱之心,人皆有之;羞惡之心,人皆有之;恭敬之心,人皆有之;是非之心,人皆有之”。這種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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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古以來,“魚我所欲也”的故事以其深刻的人生觀給讀者帶來深遠的思考。當孟子在求索質(zhì)樸卻又至關(guān)重要的人生真理時,以“魚我所欲也,熊掌亦我所欲也”,鋪展了他的人生哲學。這句深思熟慮的話是對我們對欲望貪婪的一個深刻的告誡,同時也教會我們?nèi)绾卧诿鎸φT惑時保持自我。
魚我所欲也原文
魚,我所欲也;熊掌,亦我所欲也。二者不可得兼,舍魚而取熊掌者也。生,亦我所欲也;義,亦我所欲也。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義者也。生亦我所欲,所欲有甚于生者,故不為茍得也;死亦我所惡,所惡有甚于死者,故患有所不辟也。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,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?使人之所惡莫甚于死者,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?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,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。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,所惡有甚于死者。非獨賢者有是心也,人皆有之,賢者能勿喪耳。
一簞食,一豆羹,得之則生,弗得則死。呼爾而與之,行道之人弗受;蹴爾而與之,乞人不屑也。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,萬鐘于我何加焉!為宮室之美、妻妾之奉、所識窮乏者得我與?鄉(xiāng)為身死而不受,今為宮室之美為之;鄉(xiāng)為身死而不受,今為妻妾之奉為之;鄉(xiāng)為身死而不受,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:是亦不可以已乎?此之謂失其本心。
魚我所欲也翻譯
孟子說:“魚是我所期望得到的,熊掌也是我所期望得到的,在這兩者不能兼而有之的情況下,便舍棄魚而要熊掌。生命是我所期求的,義也是我所期求的,在兩者不能兼而有之的情況下,便舍棄生命而取義。生命本來是我所期求的,當所期求的東西比生命更重要時,因而不去茍且偷生;死本是我所厭惡的,當所厭惡的東西比拋棄生命更讓人難以接受時,故而有的禍患并不去躲避。假如使人們求得生存的欲望大于一切,那么所有可以求生的手段,有什么不去使用呢?假如使人們厭惡的沒有超過死亡的,那么所有可以避免禍患的事情,有什么不去做的呢?但是,有的人由此而行,便能得以生存,卻不去做;由此而行,便能避免禍患,卻不去干,所以使人期求的東西有大于生命的,令人厭惡的東西有超過死亡的。并不僅是賢人有這種心,人人都有它,不過賢人能持而不失罷了。一筐食物,一碗湯菜,得到它就能生存,沒有它就會餓死,如果鄙視地呼喝著給人,就是過路的饑人也不會接受;踐踏過再給與人,乞丐也不屑一顧;但對于萬鐘的俸祿,有的人竟不問是否合于禮義,就欣然接受了。萬鐘的俸祿能給我增加些什么呢?為了用來建造華美的宮室,妻妾享樂的供奉和接濟窮困朋友使他們感激自己的恩惠嗎?過去舍棄生命而不接受的,現(xiàn)在為了宮室的華美而這樣做;過去舍棄生命而不接受的,現(xiàn)在為了妻妾的享樂而這樣做;過去舍棄生命而不接受的,現(xiàn)在為了窮困朋友的感激而這樣做,這些遠不如生命珍重的事情,不可以就此住手嗎?這就叫做失卻了他的本性。”
賞析
本文以“魚”和“熊掌”為喻,說明在人生的道路上,會面臨許多重要的抉擇,我們應(yīng)以“義”為重,為了維護它,要不惜做到“舍生而取義”。
文章包括兩段,第一段可以分為三層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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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魚我所欲也》是中國古代哲學家莊子的名篇之一,反映了莊子的“虛無主義”思想。本文將結(jié)合原文及翻譯,從不同角度解讀這一哲學觀點,探討其在人生哲學中的意義。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“魚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譯”,希望能幫助到大家。
魚我所欲也原文
魚,我所欲也;熊掌,亦我所欲也。二者不可得兼,舍魚而取熊掌者也。生,亦我所欲也;義,亦我所欲也。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義者也。生亦我所欲,所欲有甚于生者,故不為茍得也;死亦我所惡,所惡有甚于死者,故患有所不辟也。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,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?使人之所惡莫甚于死者,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?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,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,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,所惡有甚于死者。非獨賢者有是心也,人皆有之,賢者能勿喪耳。
一簞食,一豆羹,得之則生,弗得則死。呼爾而與之,行道之人弗受;蹴爾而與之,乞人不屑也。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,萬鐘于我何加焉!為宮室之美,妻妾之奉,所識窮乏者得我與?鄉(xiāng)為身死而不受,今為宮室之美為之;鄉(xiāng)為身死而不受,今為妻妾之奉為之;鄉(xiāng)為身死而不受,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:是亦不可以已乎?此之謂失其本心。
魚我所欲也翻譯
魚是我想要的,熊掌也是我想要的,不能同時擁有這兩樣東西,我就只能舍棄魚而選擇熊掌了。生命是我所想要的,道義也是我所想要的,如果不能同時擁有這兩樣東西,那么我就只好舍棄生命而選擇道義了。生命是我所想要的,但我所想要的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東西,所以我不做茍且偷生的事。死亡是我所厭惡的,但我所厭惡的還有超過死亡的事,因此有災(zāi)禍我也不躲避。如果人們所想要的東西沒有能比生命更重要的,那么凡是能夠用來求得生存的手段,哪一樣不可以采用呢?如果人們所厭惡的事情沒有超過死亡的,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禍患的辦法什么不可以做呢?采用某種手段就能夠活命,可是有的人卻不肯采用;采用某種辦法就能夠躲避災(zāi)禍,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。由此可見,他們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寶貴的東西(那就是“義”);他們所厭惡的,有比死亡更嚴重的事。不僅賢人有這種本性,人人都有,只不過賢能的人不喪失罷了。
一碗食物,一碗湯,得到它就能活下去,得不到它就會餓死。如果盛氣凌人地呼喝著給他吃,饑餓的行人也不愿接受;用腳踢給別人吃,就連乞丐也會因輕視而不肯接受。高官厚祿卻不辨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了它。這樣,高官厚祿對我有什么好處呢?是為了住宅的華麗、妻妾的侍奉和認識的窮人感激我嗎?以前有人為了大義寧死也不愿接受,現(xiàn)在卻為了住宅的華麗卻接受了它;以前有人為了大義寧死也不愿接受,現(xiàn)在卻為了妻妾的侍奉卻接受了它;以前有人為了大義寧死也不愿接受,現(xiàn)在為了認識的窮人感激自己接受了它。這種行為難道不可以停止嗎?這就叫做喪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。
賞析
孟子先用人們生活中熟知的具體事物打了一個比方:魚是我想得到的,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,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,我寧愿舍棄魚而要熊掌;生命是我所珍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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