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011—1079)宋建州建陽人,初名旭,避神宗諱,以字行,改字旸叔。仁宗景祐元年進士。歷知封州、漢陽軍,入為監(jiān)察御史、右司諫。任言官五年,所上數(shù)十百事。擢天章閣待制、河北都轉(zhuǎn)運使,知瀛州、真定府。神宗熙寧二年,同制置三司條例司,助王安石行新政。數(shù)月,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、集賢殿大學士。既為相,遂請免條例司,并時與王安石小異。因善附會以取富貴,時人稱為“筌相”。卒謚成肅。
人物簡介
陳升之(1011-1079)北宋大臣。建州建陽(今福建省建陽市,位福建省西北)人。字旸叔,初名旭。進士出身。歷知封州、漢陽軍,入為監(jiān)察御史。呂誨等劾其陰結(jié)宦官,遂出知定州(河北省定縣,位保定市西南)、太原(今山西省太原市)。1065年(英宗治平二年)復拜樞密副使。1068年(神宗熙寧元年),任知名院事樞密。二年,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、集賢殿大學士。時王安石行變法,設制置三司條例司,他在該機構(gòu)名稱問題上與王安石相忤,乃稱疾不朝。母喪去位后,召為樞密使。未幾因病以鎮(zhèn)江軍節(jié)度使、同平章事判揚州(今揚州市)。
生平事跡
陳升之原名旭,避神宗諱,改字晹叔。建陽三桂里(考亭)人。北宋景佑元年(1034年)進士, 歷任封州(今屬廣東)知州、漢陽軍(今屬湖北)知軍。后調(diào),任監(jiān)察御史,右司諫,起居舍人等職。他在朝中任諫官5年,所上奏有一百數(shù)十事。一次升之上奏章,認為昭文館、集賢院是士大夫榮升途徑,近用人越來越背棄慣例,變成貴族做官進取的階梯,請求嚴格選拔人才?;实巯铝睿骸白越?,臣僚乞為子孫恩者,無得除館閣?!庇幸淮沃髯衾赏醐徛酚龉?jié)度使承佑未下馬,承佑大聲怒斥王瓘,并將他押送到開封府。升之為此上奏:“朝官遇見殿帥何必下馬讓路”,彈劾承佑驕橫放肆。朝廷免去承佑殿帥官職。升之因此提為天章閣待制,歷任河北都轉(zhuǎn)運使,瀛州(今河北河間)知州,真定府(今河北保定)知府,加龍圖閣直學士。 不久,升之再入朝任諫官,與翰林學士承旨孫汴、代御史中丞張昪共同考核轉(zhuǎn)運使和提點刑獄官的勞績過失,得升樞密院直學士。年余,又升樞密副使。這時諫官御史唐介、范師道等人聯(lián)合上奏,告升之暗中勾結(jié)宦官,才得到重用。仁宗皇帝把奏章交與升之,升之不置一詞,請求辭職。仁宗雖對輔佐政事的近臣說:我選用執(zhí)政大臣,怎容臣僚干預言論呢?但最后還是對雙方都予貶斥,升之以資政殿學士身份出任定州(今河北定縣)知州,不久調(diào)太原知府。治平二年(1065年)升之第三次入朝,任樞密副使。后因母老,請求外放,授知越州。 熙寧元年(1065年),升之赴朝繼任樞密使,兼任制置三司條例司之職,和王安石共事,商討推行變法。當年十月,翰林學士王安石被神宗召見,安石上書主張變法,薦升之任宰相之職——同中書門下平章事、集賢殿大學士。尋因升之與王安石對設置三司條例司看法不一,且新法受朝臣反對,便托病歸臥百余日。神宗幾次敦促勸諭,才回到朝廷。適遇母喪,升之去相,回家守孝。服喪期滿,升之于熙寧七年十二月回朝廷任樞密使。不久因病解職,以同平章事銜出任鎮(zhèn)江節(jié)度使、揚州通判,封秀國公。次年閏四月罷歸建陽考亭。家居四年有余,在元豐二年(1079年)病逝,終年69歲。朝廷贈太保、中書令,謚號“成肅”。
歷史典故
宋代文人插花賞花,本是件稀松平常的事,為何能夠流傳千年?奇特之處在于韓琦邀請王珪、王安石、陳升之三位所賞戴的花,是他揚州官署后花園里的一株“奇芍藥”,它分開四岔,每岔各開一朵花,四朵花很特別,花瓣上下都是紅色,中間卻有一圈黃蕊,此花名叫“金纏腰”,又叫“金帶圍”,很是罕見,人們傳說,如果出現(xiàn)了這種花,揚州城里就要出宰相。四人聚會時,把四朵“金帶圍”摘下,各自簪戴在頭上。比這朵芍藥更奇特的是,民間的傳說居然應驗了,隨后的三十年里,四個人竟然都相繼為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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