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耳代目
以耳代目的意思
⒈ 盲人目不能視,憑聽覺來了解外界事物。
引清蒲松齡《聊齋志異·司文郎》:“王具白請教之意。僧(瞽僧)笑曰:‘是誰多口?無目何以論文?’ 王請以耳代目?!?/span>
⒉ 猶言以耳為目。
引清田北湖《與某生論韓文書》:“世人盛稱揚韓愈矣,其文章道誼,莫或訾議。以耳代目之説,固結(jié)於人心,師表神明之弗暇,況從而指斥乎?我則未敢過信也。”
臧克家《以耳代目之類》:“這種以耳代目的情況是令人吃驚的,但這種情況卻并不是罕見的?!?/span>
【解釋】拿聽到的代替親眼看到的。指不親自去調(diào)查了解,光聽信別人說的。
【出處】臧克家《以耳代目之類》:“這種~的情況是令人吃驚的,但這種情況卻并不是罕見的?!?/p>
【示例】以耳代目的做法不可取
【近義詞】以耳為目
【語法】以耳代目偏正式;作謂語、定語;含貶義。
字義分解
(1)(介)用;拿;按:~少勝多|喻之~理。
(2)(介)依:~次就座。
(3)(介)因:何~知之?
(4)(介)表示目的:~待時機。
(5)(介)〈書〉于;在(時間):中華人民共和國~1949年10月1日宣告成立。
(6)〈書〉(連)跟‘而’相同:城高~厚;地廣~深。
(7)用在單純的方位詞前;組成合成的方位詞或方位結(jié)構(gòu);表示時間、方位、數(shù)量的界限:黃河~北|九年~前。
(1)(名)人和某些動物的聽覺器官:~朵。
(2)(名)形狀像耳朵的東西:木~。
(3)(形)位置在兩旁的:~房。
(4)文言助詞;罷了:技止此~。
(1)(動)代替、代理:~辦。
(2)(名)時代:古~。
(3)(名)輩次:老一~。
(4)(名)歷史的分期:漢~。
(1)(名)眼睛:有~共睹|歷歷在~。
(2)(動)〈書〉看:~為奇跡。
(3)(名)大項中再分的小項:項~|細~|綱舉~張。
(4)(名)目錄:書~|藥~|劇~。
(5)(名)生物學(xué)中把同一綱的生物按照彼此相似的特征分為若干群;每一群叫一目;如鳥綱中有雁形目、雞形目等。目以下為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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