言之無罪,聞之足戒的意思
【解釋】言:說話;聞:聽話;足:足以,值得;戒:警惕。指進(jìn)言的人沒有罪過,聽的人足以引起警戒
【出處】清·汪琬《詩說序》:“詩獨(dú)主志,所為主文譎諫,與言之無罪,聞之足戒者,其詞則隱,其旨則微?!?/p>
【近義詞】言者無罪,聞?wù)咦憬?/p>
【語法】言之無罪,聞之足戒作賓語、定語、分句;用于批評與自我批評。
字義分解
(1)(名)話:~語|語~|格~。
(2)(動(dòng))說:~之有理|暢所欲~。
(3)(量)漢語的一個(gè)字叫一言:五~詩。
(4)姓。
1. 助詞,表示領(lǐng)有、連屬關(guān)系:赤子之心。
2. 助詞,表示修飾關(guān)系:緩兵之計(jì)。不速之客。莫逆之交。
3. 用在主謂結(jié)構(gòu)之間,使成為句子成分:“大道之行也,天下為公”。
4. 代詞,代替人或事物:置之度外。等閑視之。
5. 代詞,這,那:“之二蟲,又何知”。
6. 虛用,無所指:久而久之。
7. 往,到:“吾欲之南?!?。
1.沒有,與“有”相對;不:無辜。無償。無從(沒有門徑或找不到頭緒)。無度。無端(無緣無故)。無方(不得法,與“有方”相對)。無非(只,不過)。無動(dòng)于衷。無所適從。
南無,也作“南謨”。佛教用語,常用于佛、菩薩名或經(jīng)書題名之前,表示對佛和佛法的尊敬,含“歸敬”、“敬禮”的意思。如:南無阿彌陀佛。
(1)(名)作惡或犯法的行為:~案|~犯|~名|~囚|~人|~責(zé)|~證|~惡滔天|~魁禍?zhǔn)祝跎钪亍?/span>
(2)(動(dòng))過失:歸~于人。
(3)(形)苦難;痛苦;受~。
(4)(動(dòng))把罪過歸到某人身上:~己。
(1)(動(dòng))聽見:~見。
(2)(名)消息:新~。
(3)(名)名聲:艷~。
(4)(名)知識(shí);見聞:博學(xué)多~。
(5)(動(dòng))用鼻子嗅:味道好~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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