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用解釋
佛教語。香與燈火,為供奉佛前之物。因以“香火因緣”謂同在佛門,彼此契合。《北齊書·陸法和傳》:“ 法和 是求佛之人,尚不希釋梵天王坐處,豈規(guī)王位?但於空王佛所與主上有香火因緣,見主人應(yīng)有報至,故救援耳。” 唐 白居易 《祭中書韋相公文》:“ 長慶 初,俱為中書舍人日,尋詣 普濟寺 宗律 師所,同受八戒,各持十齋。由是香火因緣,漸相親近。”亦省作“ 香火緣 ”。 唐 白居易 《以詩代書酬慕巢尚書見寄》:“愿為愚谷煙霞侶,思結(jié)空門香火緣?!?宋 樓鑰 《適齋掛冠次韻》之一:“秖圖徑取衣冠掛,不愿更尋香火緣?!?清 袁枚 《新齊諧·王莽時蛇冤》:“先生辭 光武 之聘,早登仙道。與吾有香火緣,故來相救?!?趙光榮 《里湖紀(jì)游》詩:“爭結(jié)香火緣,遠(yuǎn)方亦麕至?!?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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