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岳麓書院(岳麓書院)的解釋,問答社區(qū)

疑難解答 問題解答

岳麓書院(岳麓書院)的解釋

  1. 岳,亦作“ 岳 ”。故址在 湖南 善化縣 (今 長沙市 )西 岳麓山 抱黃洞 下。

    宋 開寶 九年(公元976年) 潭州 太守 朱洞 初建講堂和書齋。 咸平 二年(公元999年)州守 李允 又加擴(kuò)建。 大中祥符 五年(公元1012年)山長 周式 呈請州守 劉師道 再加擴(kuò)建。 大中祥符 八年賜額。旋廢置。 南宋 乾道 初年興復(fù), 淳熙 末年又廢置。 光宗 紹熙 五年(公元1194年), 朱熹 任 湖南 安撫使時,又加興復(fù)擴(kuò)建,聘 醴陵 貢生 黎貴臣 充講書執(zhí)事,置田五十頃,學(xué)生多達(dá)千余人。為 宋 代四大書院之一。參見“ 四書院 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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