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用解釋
舊指出入人家買賣物品的老年婦女。 明 范濂 《云間據(jù)目抄·記風(fēng)俗》:“賣婆,自別郡來者,歲不上數(shù)人。近年小民之家婦女,稍可外出者,輙稱賣婆?;騼稉Q金銀首飾,或販賣包帕花線,或包攬做面篦頭,或假充喜娘説合,茍可射利,靡所不為。而且俏其梳粧,潔其服飾,巧其言笑,入內(nèi)勾引,百計宣淫,真風(fēng)教之所不容也?!薄缎咽篮阊浴り懳鍧h硬留合色鞋》:“坐不多時,只見一個賣婆,手提著個小竹撞,進(jìn)他家去。”《上海小刀會起義史料匯編·上海小刀會起事本末》:“伊之祖母本是手提玉器珠寶之包裹往各宅堂及街市變賣,謂之賣婆者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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