疑難解答 問題解答

糧料院(糧料院)的解釋

  1. 官署名。

    宋 初以武臣為都糧料使,后改以文臣主其事。有諸司糧料院及諸軍糧料院之別,分掌官俸及軍餉。南渡后,設(shè)有分差各處的糧料院。 宋 高承 《事物紀原·庫務(wù)職局·糧料院》:“國初承舊制,有糧料院使?!稌吩唬?太平興國 五年正月,分糧料諸司、馬、步軍為三院。 雍熙 四年四月,改用使臣勾當, 端拱 二年改以京朝官主之。 神宗 元豐 末併馬、步軍為諸軍,與諸司為二院。” 宋 趙彥衛(wèi) 《云麓漫鈔》卷七:“本朝樞密本兵、禮二府,又有學(xué)士院、舍人院為兩制,下則糧料、審計、進奏、官告、登聞、檢鼓,是為六院?!?/p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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